按照学校关于组织开展“先进女教职工”和“文明家庭”评选活动的通知,设计学院分工会根据评选条件,拟推荐“先进女教职工”1名:毕钰,“文明家庭”1个:陈丽娟,并经党政联席会讨论通过确定。现予以公示,公示期:2021年3月5日—7日。
设计学院
2021年3月5日
上一篇: 设计学院关于公开招聘合同工的通知
下一篇:设计学院2020年教职工年度考核结果的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