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示
根据《太阳成集团tyc122ccvip校园之星评选标准及条件》及《太阳成集团tyc122ccvip校园之星评选办法》(乐师院学〔2015〕18号)文件的相关规定,经员工个人申请、班级推荐,学院评议小组结合员工在校期间综合表现进行评选推荐,决定拟推荐熊可欣等十一名同学为美术学院2017届校园之星,现将校园之星名单公示,公示时间三个工作日,对公示名单如有异议,请与美术学院员工工作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2277110,联系老师:杨老师。
附名单如下:
技能之星:刘静 自强之星:焦海霞 服务之星:任旭斌
学业之星:熊可欣 公益之星:陶星秀 创业之星:郑伟国
科技之星:肖霞 实践之星:汪丽娟 感动之星:曾珺天
才艺之星:刘心怡 姚利
太阳成集团tyc122ccvip美术学院
2016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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