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乐山文化创意产业快速发展,努力打造独具特色和有一定发展潜力的文化创意产品,乐山市委宣传部、乐山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决定于2016年2月至2016年5月举办“2016乐山首届文化创意作品大赛”(以下简称文创大赛)活动。
一、参赛对象
凡对文化创意设计有兴趣的国内外企事业单位、设计师、发明人、专利持有人、工艺美术师、手工艺制作者、员工等自然人均可以单位或个人名义参赛。
二、参赛作品内容
本届“文创大赛”分为文化旅游商品创意设计、民俗工艺创意产品两大类别,征集带有地域性、创新性、文化属性、贴近市场、具有高产业开发价值的原创文化创意作品及设计作品。
1、文化旅游商品创意设计:具有乐山地域特色和景点特征的各类纪念品、工艺品、礼品、旅游服饰、旅游装备、旅游休闲用品和旅游宣传品等。
2、民俗工艺创意产品:具有乐山地域代表性和产业特色的传统工艺美术创意作品(含金属工艺、珠宝首饰、染织刺绣、玻璃、陶瓷、漆艺、纸艺、木竹藤艺、乌木紫砂、软木画等装饰陈设和实用品设计),鼓励在运用材料和工艺技法上创新、跨界。
三、参赛作品要求
1、作品必须是实物或样品。参赛作品需提供实物作品(或制作小样),可为单件或者系列作品,作品实物轻便、易于携带,可批量制作。
2、实物作品或模型长、宽、高尺寸原则上不得超过150cm,作品如因需要超出尺寸,须向大赛组委会提出申请及说明。个别大尺寸作品和珍贵作品在报名参赛时可只提交平面图像资料和视频资料参赛。
3、提交实物作品或模型的同时,附1M以上照片,提交500字以内的作品设计说明,简要说明作品构思、寓意和创意(可在《参赛作品登记表》上填写)。设计说明应以电子版的方式刻录光盘,并在光盘包装正面以正楷标注作者姓名、单位、作品名称及种类、手机号码等联系信息,设计说明应图文并茂,有一定的版式设计。(如有特殊展示要求,应以效果图形式表现,特殊展示所需及展示工作由作者本人承担)
4、实物作品或模型在提交时应自行包装完好,在包装外部及实物作品或模型底部注明标注作者姓名、作品名称、作品种类、作者单位、手机号码等联系信息。
5、活动免收参评费用。但参评作品设计费、制作费、样品往来运送邮寄费等一切费用均由参评者自行承担。凡通过邮寄方式报送参评作品的,在邮寄过程中如发生丢失、破损等问题,组委会概不负责。
6、参评商品权属清晰、无版权争议;所有参评商品不得仿冒国内外已上市的产品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已取得著作权、专利权等权利证书的需要提交权利证书复印件;已荣获历届国家级、省级、市级旅游商品赛铜奖以上的商品不再参加本次评比(若发生侵权等法律纠纷,参赛者将独自承担法律责任)。
7、凡报名参评的作者视为无条件同意评选商品参加主办方举办的一切展示活动及相关宣传推介活动。
四、奖项设置
1、文化旅游商品创意设计
金奖3名 奖金10000元
银奖4名 奖金8000元
铜奖5名 奖金4000元
优秀奖8名 奖金1000元
2、民俗工艺创意产品
金奖3名 奖金10000元
银奖4名 奖金8000元
铜奖5名 奖金4000元
优秀奖8名 奖金1000元
五、活动时间安排
2月1日—3月31日 发布活动信息,征集参赛作品。
4月6日—4月15日 参赛作品网上投票。
4月19日—4月25日 参赛作品综合评审,确定获奖作品。
4月30日 公布获奖作品,在嘉州文创体验馆举行开馆仪式和颁奖仪式。
4月30日起在嘉州文化创意体验馆对获奖作品进行展览一周。
六、报名方式
1、登录乐山文广新局官网http://www.lswgxj.cn/,查看本次活动详情。
2、参赛者2016年3月31日前登录乐山文广新局官网http://www.lswgxj.cn/,下载《参赛报名表》和《参赛作品登记表》,填写完成后发至邮箱:lswcpx@163.com。
3、参赛作品及光盘需在2016年3月31日前送至本次活动承办方办公室(乐山市文化馆内乐山文投公司)。
七、活动承办方
乐山文化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乐山市柏杨东路156号文化馆内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833—2555225;15282456361
邮箱:lswcpx@163.com。
2016乐山首届文化创意作品大赛组委会
2016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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