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术学院“素质与能力拓展”模块实施办法
(2015版本)
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方案》和《太阳成集团tyc122ccvip关于制订2015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的文件精神,本着“适应社会需求,打造专业特色,培养应用型人才”的办学理念,围绕学校德才“德才兼备、身心健康、职业能力强的高素质人才”的培养目标要求,结合学校和学院人才培养总体方案,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员工身心健康,提高员工综合素质,引导员工全面发展,培养适应社会需要的高素质创新人才。
二、基本原则
素质与能力拓展的设置坚持导向性原则,着力于培养员工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素质与能力拓展的实施坚持分类指导的原则,充分尊重员工的个性和特长;素质与能力拓展的评价坚持激励性原则,引导员工自觉、主动地参加第二课堂活动。
三、考核方式
(一)考核领导小组
公司成立素质与能力拓展领导小组,组长由经理担任,副组长由副经理、党总支副书记担任,办公室主任由分团委书记担任,办公室设在员工科。由团委素质拓展中心负责,主要负责各班学分审核、认定等工作,班级设认定小组,由团支书、班长、学习委员、素拓委员、劳生委员、及2名员工代表组成,负责本班学分认定。
(二)考核步骤
1、学分要求:本科生素质与能力拓展模块学分为8个,纳入毕业授位总学分;专科生素质与能力拓展模块学分为7个,纳入毕业总学分。素质与能力拓展学分不得由学业课程学分冲抵。
2、个人申报:每年6月第一周,员工持相关材料向班级认定小组提出申请,创新与附加学分于每年3月第一周持有关证明材料向学院分团委提出书面申请。
3、学院审核:班级将初步认定结果上报学院员工工作办公室,员工办公室进行审核、公示,向学校报送,将成绩录入系统。
4、员工应如实记录自己参加素质与能力拓展活动情况,申请的相关证明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弄虚作假者,取消所获得的相应学分,以“作弊”论处。认定的学分违背规定,与实际不符的,要重新认定;认定违规问题严重的,按学校相关规定处理。
四、“品行教育”模块的构成及评价方法
依据素质与能力发展模块设置要求及员工综合素质测评实施办法制定以下评价方法。
(一)“品行教育”模块的构成
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注重理想信念教育、爱国主义教育、公民道德教育,包括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集体观念、诚实守信、志愿服务、基础文明等六个核心内容。
(二)“品行教育”模块的基本要求
1、员工在校期间完成学校规定的必须参与的政治学习,不得有各种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言行。
2、员工在校期间完成学校组织的各类主题教育活动,按照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规范自身言行。
(三)学制要求
员工在校期间品行教育四年制本科为2个学分,三年制专科为1.5个学分,每学年0.5个学分。员工经考核未获得当年学分的,在次年度可补修。
(四)评价方法
1、品行教育表现每学年认定一次。各学年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基础分为80分,根据品行教育的主要内容设置加减分。达到60分即可获得该学年学分。
2、补修者在次年度完成教学院提出的志愿服务、义务劳动等相应要求后,获得学分。
3、加减分执行程序:
加分程序:员工本人申请——辅导员审核——公司审核
减分程序:员工干部汇总——辅导员审核——公司审核
(五)加减分项目
加减分由教学院根据人才培养目标和教育管理的实际制定加减分项目,设置加减分值,单项加减分一般不超过5分,加减分累计不超过100分。
参见《太阳成集团tyc122ccvip员工品行教育加减分项目表》。
太阳成集团tyc122ccvip员工品行教育加减分项目表(参考)
培养内容 |
加减分项设置 | |||
加分项 |
加分值 |
减分项 |
减分值 | |
思想政治表现 |
助人为乐,拾金不昧等积极表现/次 |
5 |
无故缺席主题教育、学习活动等/次 |
2 |
获得院级个人荣誉/项 |
3 | |||
获得校级个人荣誉/项 |
4 | |||
获得校级以上个人荣誉/项 |
5 | |||
志愿服务 |
志愿服务时间/每20小时 |
5 |
无故缺席统一要求参加的志愿服务活动/次 |
2 |
社会实践活动/次 |
1 | |||
诚实守信 |
参加征信类活动获奖 |
1-3 |
考试、学术、资助等不诚信行为/次 |
5 |
遵纪守法 |
参加普法类活动获奖 |
1-3 |
无故迟到、早退/次 |
2 |
无故缺席/学时 |
2 | |||
违纪违规不构成处分(如通报批评)/次 |
2 | |||
警告处分/次 |
||||
严重警告/次 |
10 | |||
记过/次 |
15 | |||
留校察看/次 |
20 | |||
劳动卫生 |
五星级寝室成员 |
5 |
寝室卫生检查考评为不合格/次 |
2 |
四星级寝室成员 |
4 |
无故缺席劳动卫生/次 |
2 | |
三星级寝室成员 |
3 | |||
集体观念 |
校级先进集体成员 |
5 |
无故缺席班集体活动/次 |
2 |
院级先进集体成员 |
3 | |||
其它 |
教学院自定义加分项目 |
|
教学院自定义减分项目 |
|
|
|
|
参与非法组织或在公开场合、网络媒体等发表反动言论(包括信谣、传谣、造谣)等/次 |
20 |
|
|
|
教学区域吸烟、乱扔烟头、带早餐进教室等/次 |
5 |
|
|
|
节假日或周前会不假不返校、无故不参加周前会,或放假前提前离校 |
15 |
|
|
|
|
|
注:1、个人荣誉指除竞赛类奖励外的其他荣誉,如先进个人,优秀共产党员等。
2、加减分为整数。
五、“拓展阅读”模块的构成及评价方法
依据《关于实施2015版人才培养方案中“素质与能力拓展”模块的指导意见》,结合各学院实际,制定以下评价方法。
(一)“拓展阅读”模块的构成
为了使老员工了解民族文化,传承文明、弘扬中华文化,提高自身人文素质,学会做人处事、协调合作,明志、益德、立品。通过实施拓展阅读学分,拓展员工的阅读面,增强员工自主学习的能力,提高员工的人文素质和文学审美能力。具体包括阅读国学经典、文学名著、文艺作品、专业拓展书籍,艺术作品欣赏等。
(二)学制要求:
员工在校期间拓展阅读为1个学分,本科生两年级,专科生一年级以内完成,员工经考核未获得当年学分的,在次年度可补修。
(三)评价方法:
1、拓展阅读学分每学年认定一次,一学年0.5分。各学年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2、员工每学年应当完成以下学习任务:
(1)进图书馆次数不少于60次,借阅图书不少于20本;
(2)精读5本以上经典名著、文学作品或者专业书籍,写两篇不少于2000字的读书笔记;
(3)参加班级、年级读书交流会作发言;
(4)至少参加一个学习型员工社团;
3、完成上述前三项基本任务者,拓展阅读成绩计80分,超额完成,每增加一项加5分;未完成前三项,每少一项减5分。员工获得60分,即获得该学年学分。
4、当年考核不合格的,次年重修考核合格,获得学分。
六、“心理健康教育”模块的构成及评价方法
(一)实施目的
健康的人格、健全的心理是人才的基本素质,心理健康知识的传授和心理品质的训练是高校育人环节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心理素质是员工在校期间需要培养和提升的基本素质之一,心理健康教育学分的实施就是为保证员工在校期间能接受普遍的心理教育,培养老员工良好的心理品质和自尊、自爱、自律、自强的优良品格,增强老员工克服困难、经受考验、承受挫折的能力,提升员工心理素质,促进员工的心理成长。
(二)实施过程
从2015级新生进校开始,在每学年第二学期开设《老员工心理健康教育》活动课程8周共16学时,参加心理健康教育实践活动,获得1个学分。由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统一安排教学活动,完成学分认定。
(三)课程目标
1、心理健康意识得到增强,能清楚地认识心理素质的高低与成才的关系;
2、能积极探索自我成长历程,正确认识自我,热爱生命,悦纳自我,善待他人;
3、培养积极向上的心态、健全的人格和良好的个性品质;
4、具备基本的调控自我、承受挫折、适应环境的能力;
5、增强面临心理困惑、心理危机时的自助和求助意识;
6、扬长避短,选择合理的人生发展方向,对生涯进行科学合理地规划设计,把自己培养成心智健全的现代化建设人才。
(四)教学专题
第1专题:心灯燃起照我心(老员工自我意识)
第2专题:最高学位唯人格(老员工人格成长)
第3专题:此时情绪此时天(老员工情绪管理辅导与训练)
第4专题:精诚所至愿同舟(良好人际关系的建立健全)
第5专题:玫瑰花蕾悄悄开(老员工恋爱与性心理辅导)
第6专题:书山寻宝游学海(老员工合理学习方式的辅导)
第7专题:小试身手战职场(职业生涯规划)
第8专题:绽放生命心飞扬(生命教育 )
(五)教学方法
这门活动课程的教育要遵循老员工心理、行为发展的一般规律,根据 “悟践循环互动”的原则,创造性地去设计实践教学的各个环节,运用自我激励法、暗示训练法、系统情绪脱敏法、表象意念训练法、集中注意训练法等方法,对员工注意、知觉、记忆、思维、想象、情绪、情感和意志等心理过程进行训练,让员工在讨论、互动、模拟训练中切实达到心理素质提高的目的。在教学中我们可以依照这样一条主线:创设情境 → 参与体验 → 知觉经验 → 整合经验 → 迁移经验 → 巩固经验 → 内化经验 → 形成品质。
(六)课程考核
1、本课程为考试科目,员工课程成绩的分布为:平时成绩(40%)、期末考核成绩(40%)、实践成绩(20%)。
2、平时成绩包含平时考勤、课堂提问、课后自我反思的小作业;期末考核需完成一份个人成长分析报告作为考试成绩;实践成绩包括平时参与心理健康教育活动或心理实践服务的情况。
员工课程成绩由心理健康教育中心任课教师在活动课程结束后给予认定。
七、专业自设模块构成及评价方法
专业自设模块主要包括“成果取得类”和“过程参与类”,主要培养员工创新创业能力、管理能力、专业能力等综合发展能力。
(一)成果取得类
1、 成果类别:指在课题研究、发明创造、学科竞赛、职业资格证书、创新创业竞赛、文体竞赛等取得的成果。
2、学分认定:
(1)员工申请成果认定学分每学年认定一次,员工毕业生将每学年学分累计总分予以认定。员工毕业时,总学分超过4分多余的学分可申请“创新和附加学分”。
(2)学分评定时采取就高不就低的原则。
(3)员工申请成果认定学分的有关证书及证明材料,只以当年最后表彰或认定的时间为准。
(4)获得同一类别的学分只以最高级别为准,不重复计算,不同类别的学分可累加。
3、获得成果类学分的方式
——创新创业能力方面
(1)科技创新项目研究。员工参加员工科技创新立项,参加校内各部门立项课题研究,取得成果者,给予相应学分。
课题级别 |
工作性质 |
可得学分 |
备注 |
国家级 |
负责人 |
8 |
|
合作者(1\\\\2\\\\3\\\\4) |
7\\\\6.5\\\\6\\\\5.5 |
| |
省部级 |
负责人 |
6 |
|
合作者(1\\\\2\\\\3\\\\4) |
5\\\\4.5\\\\4\\\\3.5 |
| |
市厅级 |
负责人 |
4 |
|
合作者(1\\\\2\\\\3\\\\4) |
3\\\\2.5\\\\2\\\\1.5 |
| |
集团级 |
负责人 |
2 |
|
合作者(1\\\\2) |
1\\\\0.5 |
| |
二级学院级 |
负责人 |
2 |
|
合作者(1\\\\2) |
1\\\\0.5 |
|
(2)发表科研论文。员工在校学习期间,结合专业学习,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进行科学研究,其成果以科研论文形式体现出来者,给予相应学分。
刊物级别 |
工作性质 |
可得学分 |
备注 |
核心期刊 |
独立完成 |
6 |
|
第一作者 |
5 |
| |
合作者(1\\\\2\\\\3) |
4\\\\3.5\\\\3 |
| |
一般刊物 |
独立完成 |
4 |
|
第一作者 |
3 |
| |
合作者(1\\\\2) |
2\\\\1 |
| |
二级学院认定的刊物 |
独立完成 |
2 |
|
第一作者 |
1 |
| |
合作者(1\\\\2) |
1\\\\0.5 |
|
(3)学科竞赛获奖。员工在校期间参加学术科技竞赛获奖,如:“挑战杯”课外学术科技竞赛、“创青春”创业大赛、数学建模竞赛、电子设计竞赛等科技竞赛。
获奖级别 |
获奖等级 |
可得学分 |
备注 |
国家级 |
一、二等奖 |
8 |
|
三等奖 |
7 |
| |
省部级 |
一等奖 |
7 |
|
二等奖 |
6 |
| |
三等奖 |
5 |
| |
市厅级 |
一等奖 |
5 |
|
二等奖 |
4 |
| |
三等奖 |
3 |
| |
集团级 |
一等奖 |
3 |
|
二等奖 |
2 |
| |
三等奖 |
1.5 |
| |
二级学院级 |
一等奖 |
1 |
|
二等奖 |
0.5 |
|
(4)员工的发明创造。员工的发明创造获得一定级别的奖励,其可得学分与参加科技竞赛获奖相同。对于没有获得奖励,但实用性较强,有一定开发价值的发明创造,可给予1-4学分。
(5)创业类
A、进入学校创业孵化园区的项目团队成员,可获得2个学分。
B、在创业方面表现突出的,经本人申请,专家组审核,根据取得的成绩大小可以获得1-4个学分。
——职业能力方面
(1)社会工作类:积极担任校、学院、班等社会工作的员工干部,任期满一年。各部门干事计入相应部门级别进行评选,大一员工干部不参评干部学分。在该年获得校及校级以上单位表彰的优秀员工党员、三好员工、优秀员工干部、优秀团干、优秀团员称号、优秀社团会员者可获得2个学分。
对象 |
可得学分 |
备注 |
1.校团委、校员工会、校员工社团联合会部长及以上干部;2.分团委副书记、员工分会主席;员工社团联合分会主席;3.公司党支部书记 |
2 |
采取就高不就低的原则 |
1.校团委、校员工会、校员工社团联合会副部长及委员;2.分团委、员工分会、员工社团联合分会副部长,公司党支部委员;3.年级、班级党支部书记、协会会长、班长、团支书 |
1 | |
2、校团委、校员工会、校员工社团联合会干事;2.分团委、员工分会、员工社团联合分会干事;3.团支委、班委、社团干部 |
0.5 |
(2)资格证书类:
A、凡是获得国家认可的职业资格证书,可以获得2个学分。
B、非英语专业员工通过英语四级可获得1个学分,通过英语六级可获得2个学分;非计算机专业员工通过计算机二级可获得1个学分。
——个性特长方面
(1)艺术教育类:
——参加校礼仪队、三江潮员工门户网站,新闻员工记者,考核优秀的员工。
项目 |
要求 |
可得学分 |
备注 |
校礼仪队、三江潮员工门户网站、新闻员工记者 |
考核优秀 |
1-2 |
根据所担任工作的实际表现 |
举办个人艺术展演 |
书法、演唱、画展 |
2 |
校级、院级个人特长的才艺展示 |
公司文体活动指导者 |
小老师 |
1 |
以组织单位聘任书为准 |
参与学院艺术团 |
考核合格 |
1 |
以学院证书为准 |
——参加沫若艺术团的员工
项目 |
要求 |
可冲抵通识教育选修课学分 |
备注 |
沫若艺术团一般队员 |
按要求完成3年学习,大四完成演出任务 |
6 |
由艺术活动中心确定绩点 |
沫若艺术团高水平演出队(总人数不超过50人) |
按要求完成3年学习,大四完成演出任务 |
8(包含师范专业员工需修读的2个教师教育课程学分) |
由艺术活动中心确定绩点 |
(2)员工在校级或校级以上征文活动中获奖给予3-6学分。员工在公开出版的报刊、杂志上发表文章、作品等,可给予2-4学分。
获奖级别 |
获奖等级 |
可得学分 |
备注 |
国家级 |
三等奖以上 |
6 |
若在此级别发表文章、作品可得同等学分 |
省部级 |
三等奖以上 |
5 | |
市厅级 |
三等奖以上 |
4 | |
集团级 |
三等奖以上 |
2 | |
二级学院级 |
三等奖以上 |
1 |
3.文化活动类:
指参加校内外各种文体比赛、社团活动等获奖的员工,给予相应创新附加学分。如果有2人以上获得的集体奖,主要负责人与合作者按照1:0.5的比例计算。若两者无主次区别则按照1:1的比例计算。
级别 |
获奖等级 |
可得学分 |
备注 |
国家级 |
一等奖 |
10 |
/ |
二等奖 |
9 | ||
三等奖、优秀奖 |
8 | ||
省部级 |
一等奖 |
8 |
特别奖按 一等奖计算 |
二等奖 |
7 | ||
三等奖、优秀奖 |
6 | ||
市厅级 |
一等奖 |
6 | |
二等奖 |
5 | ||
三等奖 |
4 | ||
校级 |
一等奖 |
4 | |
二等奖 |
3 | ||
三等奖 |
2 | ||
二级学院级 |
一等奖 |
2 | |
二等奖 |
1 | ||
三等奖 |
0.5 |
(二)过程参与类
1、当员工通过“成果取得类”无法完成规定学分时,可以通过过程参与类获得学分完成规定学分予以毕业。
2、各学院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过程参与类”学分的积分办法。按照下表格式进行编制。
“过程参与类”学分积分办法
项目 |
活动内容 |
积分办法 |
学分 |
修读时间 |
修读要求 |
修读类型 |
参加专业类社团活动 |
大学期间参加一个专业社团 |
时间一年,每学期0.5个学分 |
1 |
一学年 |
按照社团要求参与活 |
必修 |
参与寝室文化建设 |
根据分工完成相关活动内容 |
活动结束可获得0.5个学分 |
0.5 |
一学年 |
按学院要求参与活动 |
必修 |
参与教室文化建设 |
根据分工完成相关活动内容 |
活动结束可获得0.5个学分 |
0.5 |
一学年 |
按学院要求参与活动 |
必修 |
完成QQ作品及成长日志的上传 |
每学期按学院要求完成作品及成长日志的QQ上传,便于师生分享 |
每学期检查一次,毕业年统一认定 |
1 |
本科4年,专科3年 |
按学院要求参与活动 |
必修 |
社会实践 |
寒暑假自主开展社会实践 |
一个假期自主社会实践两周及以上计0.5分;同周以下计0.3分 |
0.5 |
不限 |
相关单位证明材料 |
必修 |
参与教师相关实作科研项目 |
经选拔成为科研小组成员并完成相关科研任务 |
相关教师认定并提供证明 |
0.5 |
不限 |
按老师要求参与相关工作 |
选修 |
成为教师工作室成员 |
经选拔成为教师工作室成员并完成相关活动 |
相关教师认定并提供证明 |
0.5 |
不限 |
按老师要求参与相关工作 |
选修 |
担任教师机学校各部门助理 |
经选拔成为各种助理并完成相关任务 |
相关教师认定并提供证明 |
0.5 |
不限 |
按老师要求参与相关工作 |
选修 |
参与校级及以上各项竞赛未获奖 |
积极参加校级及以上各种竞赛并能提供参赛证明 |
相关教师认定并提供证明 |
0.5 |
不限 |
提供参赛证明及参赛作品 |
选修 |
参加专业讲座、专业见习或观摩 |
参加专业讲座不少于2次,参加专业见习或观摩不少于3次, |
计0.1分/次 |
0.5 |
1-3学年 |
讲座或观摩记载 |
选修 |
创新创业 |
参与学校创新创业训练项目、员工科研项目、员工自主创业项目、挑战杯项目等 |
负责人1分,参悟者0.5分 |
1 |
不限 |
按竞赛相关要求提供材料 |
选修 |
八、此方案经党政联席会讨论决定后从2015级开始实施。
美术学院
2015年8月21日